3.其他方面:2016年度公司債承銷業績優秀,2.業務資格:具有相關業務資質,最終費率按照比選結果確定,逾期未領取則視為無參與比選意向。
領取時攜帶介紹信及領取人身份證復印件,4.募集資金用途:擬用于相關項目的停車場建設和補充營運資金。
二、比選申請人資格:1.參選機構應經主管部門2016年度年檢合格,2.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6.發行期限:5年, 三、比選材料領取截止時間及地點:意向比選參與人應于2017年3月9日16:00前到成都市高新國際廣場A座6樓成都高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領取比選文件。
,且在四川省有常駐機構和專業人員,按比選文件規定與要求準備比選材料并提交,成都收賬公司,成都收賬公司,現誠邀合格機構參加比選, 四、聯系人 丁玎 028-85320312 漆佳紅 028-85335702 五、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成都高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5.承銷費率:年化不超過1‰, 成都高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停車場建設專項債發行主承銷商比選公告 本公司擬就“成都高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成都高投”)停車場建設專項債發行主承銷商”進行公開比選,相關比選事宜告知如下: 一、項目情況: 1.項目名稱:成都高投停車場建設專項債發行主承銷商比選,近一年未受到監管部門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