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市公安局移交了個群眾投訴過來,說是錦泰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走,去現場查查。”四川省成都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的張洪彬急忙收拾完東西后,就向現場趕去。
據了解,2月27日,一輛川A海馬牌小汽車在錦泰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一共過尾氣環保檢測線5次。其中,第一、二、三次上線為正常上線,第四、五次系公安人員要求上線比對。調取對應的監測報告顯示,此車第三次過線(環檢7線)尾氣合格,收賬,其余4次過線尾氣均不合格。
執法人員在此尾氣監測結果的基礎上,對此公司檢測引車員黃海(第二次檢測引車員)、“車串串”劉勇進行了調查。兩人均表示,成都收賬,由劉勇介紹的復檢車經黃海操作檢測合格之后,劉勇將支付黃海50元/輛的費用。
在調查范安其(第三次檢測引車員)時,他表示對此車過尾氣檢測線操作時,未接到任何“車串串”的暗示,均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且對于車輛檢測數據也并不清楚。
此外執法人員還調查發現,作為機動車尾氣檢測引車員,黃海、范安并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書。
“但這些證據有些單薄,還不足以認定其違法行為。”執法隊員們焦急地討論著。
張洪彬提出,馬上聯系成都市質監局、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中心、西華大學王永忠教授等專業機構和專家,對錦泰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的相關設備和數據進行認定。
經各方配合調查,對這家公司環檢7號線檢定后發現,環檢7號線機動車排氣分析儀檢定結果為“不合格”,且通過對此檢測報告分析后得出,此車第三次檢驗合格的報告數據異常,且出現異常數據的情況有一定規律性,可以確定系人為干預檢測數據造成。
錦泰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張洪彬向記者介紹說,此公司偽造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沒收成都市錦江區錦泰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違法所得40元,并處50萬元罰款。
“違法收入40元,處罰50萬元,數值差異天壤之別。但作為行政執法監督的‘執法督查’,不能姑息企業違法行為。”張洪彬很有感觸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