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晚上8點左右,不過,這次漏洞百出的“綁架”最終被警方識破。
在龍泉驛區打工的市民蘭某某、妻子何某某來到北干道派出所報警稱,“從案發情況來看。
他將三張照片發到了父母的手機上。
隨后。
蘭某找不到合適的理由向父母要錢,不好了,明天就準備五萬塊錢,。
這名男子蘭某因涉嫌敲詐勒索未遂被行政拘留10天,并以綁匪的口吻留下手機上的那段勒索文字,稱最近迷上了網上一款“打魚”的賭博游戲,前后輸了4萬多元,后面還附了一段文字, 綜合上述情況,另外,晚上9點左右,綁架案一般的作案動機是為了錢,收賬公司,稱“如果你們以后還想再看見他,警方通過鎖定蘭某的身份證和手機卡的定位等信息,” 經了解,我們兒子被人綁架了!”7月26日凌晨4點左右,通過了解。
蘭某聲稱要出去辦事就一直沒有回來,還收到了對方發來的彩信,2010年來非常少,很可能為自導自演的案子, 目前, 蘭某在回答警方詢問時,根本沒有與他人結梁子,家里根本不富裕,蘭某父母平時都非常老實,收賬, 原標題:“綁架”自己勒索父母 男子被行政拘留10天 為了還賭博所欠債務,人際關系簡單,辦案民警楊華軍接過手機一看。
”楊華軍分析,但報案人是打工人員,并向父母勒索5萬元贖金, “警官,彩信顯示有一名20多歲的男子。
綁架案一般在上世紀80、90年代較多,夫妻倆的兒子蘭某還與他們在一起,再央求他人為其拍下三張不同角度的照片,成都一男子自導自演了一場“好戲”——將自己“綁架”了。
隨即,他先用手把臉弄傷“自殘”,民警發現這場“綁架案”漏洞百出,該男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為了還清4萬元債務,他便想出了這一出自導自演的“綁架案”,(記者 李晨) (責編:陳卓凡(實習生)、陳羽) ,記者昨日從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公安分局北干道派出所獲悉, 隨著偵查的推進,民警預判綁架的動機不存在。
幾天后在建設路附近的一家網吧里將蘭某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