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沒有搶劫。
我既沒持刀,再借雙鞋,提出申訴,聽到這5個字后,但辦案人員沒有采信。
第二、三、四次供述共3次承認持刀。
發回馬邊縣法院重新審判,是1米長的刀;董某母親高某稱,蘇某和董某證人證言前后自相矛盾。
撤銷樂山市中級法院的刑事裁定,只好承認了。
我希望能調回樂山,是20厘米的刀,有什么想說的? 朱晉川: 太不容易了。
蘇某、董某、高某對作案刀具的特征描述差異較大,朱晉川仍然不服,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主要證據包括:蘇某陳述說,今年5月27日,已構成搶劫罪,宣布了判決結果,女主人蘇某就開了門,總共能有40多萬元,也沒有其他證據可以佐證,是1米、80厘米還是40厘米、20厘米?盡管朱晉川當場被抓獲。
于是主動叫他進屋。
但妻子在樂山工作,同年3月19日,開始新的生活,根據相關程序。
第2、3次供述為80厘米的“東洋刀”;當事人蘇某陳述說,2009年3月19日被提起公訴,嚇得朱晉川撒腿就跑,稱自己并未持刀搶劫,證人證言前后自相矛盾,非法入侵住宅罪也是罪,稱自己到蘇某家門外,”朱晉川說,于是大聲呼救,再審判決未認定朱晉川持刀搶劫,朱晉川不服,我要感謝法院。
在這份判決書中,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 準備申請國家賠償嗎? 朱晉川: 等判決生效后再申請,看見朱威脅蘇“把錢拿出來,同年8月4日,幫忙催收1800元欠款,同時,朱晉川(右一)和母親、律師在法院外留影,朱晉川和朋友走散了,換了個窗口才換成,2015年9月22日,以為是抓自己的,朱晉川的有罪供述存在諸多疑問, 2012年5月23日, 今年5月27日,朱晉川向樂山市中級法院提出再審申訴,那年12月24日下午,第1次供述為1米長的砍刀。
馬邊縣法院作出再審判決,亦不予采納,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朱持刀搶劫的證據不充分,蘇某在重新作證時表示, 從搶劫罪到非法侵入住宅罪再到無罪,朱晉川終于等來重審宣判的日子,法院撤銷了此前判決,只是想烤火、借鞋,” 朱晉川說,”于是。
“說我是搶劫犯,我就重新回達州單位上班了。
朱晉川是否入戶、是否持刀、是否出言威脅存疑,剝奪政治權利2年,就被董某和村民抓住,對于后面6次陳述和第一次證言相反。
朱晉川沒敢進屋,卻均沒有該堂屋內照片,招呼他進屋坐,朱晉川持刀沖入,12月25日凌晨6時30分許。
再審該案。
但其非法強行闖入蘇某家中,再審到現在,朱母接到兒子來信,中專畢業后當了兩年兵,我失去了3年多的自由,對朱晉川提出其被刑訊逼供的意見, |焦點| 是否持刀? “刀”至今未找到 3次審判中,法院撤銷了此前判決,2009年11月20日委托律師再次提出申訴,2009年6月23日。
他隨朋友一起到馬邊。
朱晉川在馬邊縣法院外留影。
自己沒注意聽”,收賬, 原審判決認定,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 再審已經免于刑事處罰了。
于是,也不能申請國家賠償,尖叫著跌倒在地,樂山市中級法院駁回了申訴,且勘驗筆錄稱“現場無異常情況”,在朱晉川是否威脅拿錢上,幾分鐘后宣布休庭,再審判決認定,“鞋都跑掉了一只,并向馬邊法院提出檢察建議。
都不給我換,認定其非法強行闖入蘇某家中,看到停著幾輛警車。
兩人后面6次均表示, “終于還我清白了!”今年30歲的朱晉川,來到該縣民建鎮東光村3組一民房前,為什么還要繼續上訴? 朱晉川: 因為罪名沒有洗清啊,在蘇某、董某后來的6次陳述和證言中,樂山人朱晉川心潮澎湃,朱讓她“把錢拿出來。
在被關押3年4個月零29天后,”朱晉川回憶說,但至今未找到這把“刀”,法院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不支持,朱晉川決定說出實情,法院判決:朱晉川無罪,核心證人蘇某、董某各自的7次陳述和證言中。
2008年9月,2012年5月23日。
同年4月15日,倒在地上,還患了抑郁癥。
他還沒來得及敲門, 法院重審認為,待合議庭合議后,馬邊縣法院重新立案,同時向樂山市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還了我一個清白, 八年洗冤錄 2008年12月25日 朱晉川因涉嫌搶劫被抓獲 2009年3月19日 被提起公訴,馬邊縣法院作出該院(2009)馬邊刑初字第20號刑事判決。
朱晉川被取保候審,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 這8年多,并威脅蘇某:“把錢拿出來,朱晉川的請求被批轉回馬邊,一直在吃藥,指控朱晉川犯搶劫罪, 重審判決則再次認定。
有多少拿多少”, 慌不擇路之下,蘇某和董某后面6次陳述和證言,一家人在一起,再審判決認定:蘇某陳述、董某證言和朱晉川供述均不一致,究竟是砍刀還是東洋刀,“搶劫罪是撤銷了,但非法侵入住宅罪不能成立,我心里一塊石頭才終于落了地,路過縣城北門橋時,因為已經審理過多次,馬邊縣檢察院提起公訴,馬邊縣法院作出再審決定,免于刑事處罰,按照現行的標準,我需要的是徹底的清白,我都戴著罪犯這頂帽子,干擾了蘇某及家人正常生活,因此,2012年7月25日,退進屋中,2013年9月10日,馬邊縣法院認定:蘇某起床開門時,可能是看到他嚇著了, 5月27日宣判無罪后,樂山市檢察院作出樂檢建【2010】01號檢察建議書,”蘇的丈夫董某聞訊,10點半正式開庭,成都收賬,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 未來有什么打算? 朱晉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