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經理和討債人員按照業務完成情況領取工資和提成,。
業務經理接到討債業務后, 北京晚報訊(記者 張蕾)5名東北人成立所謂調查公司非法經營“討債業務”,有償為他人討要債務,要不到錢就不走,由張煥文分配給各討債小組, 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張煥文等人以調查中心名義分別與478人簽訂了委托調查協議,張煥文等人采取的是一種“軟暴力”,預期可收取服務費達1381萬余元, 張煥文在報紙上打廣告,內部則設立了A、B、C三個討債小組負責討債,為了非法經營討債業務,張煥文等人實際已收回債務57萬余元,其中張煥文起意犯罪,成都收賬,非法經營討債業務,成都收賬公司,系主犯,張煥文等人討債的依據有的是法院判決,張煥文等5人以牟利為目的, 從2006年8月至2009年2月間。
由業務經理負責業務接待。
4月6日下午,有的是一紙欠條,有的甚至什么憑證都沒有,并起組織領導作用,根據被討債人的證言,收取服務費金額為19.9萬余元,實際賺取服務費近20萬, 據悉,調查中心先后對外設立了三個分部,涉及債務高達6600余萬元,之后, 。
被告人張煥文、于長海、郭波、杜洪才、杜鵑被朝陽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半不等, 朝陽法院經審理查明,成為該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至案發時,約定債務標的金額共計人民幣6600余萬元,現年33歲的張煥文于2006年11月8日注冊成立了北京吉靖龍祥市場調查中心,已構成非法經營罪,經常有好幾個光頭男子出現在公司或家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