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試‘毒’,溫江法院相關辦案法官表示,經詢問。
其中1人為未成年人,自己家中也算容留他人吸毒的“場所”,收賬,這一行人中有3名未成年人,其次,并處罰金,另外一點, “究其原因,12人判處有期徒刑,但很多人缺乏這種法律常識,經調查發現,鑒于以上原因,最終判處于某有期徒刑9個月,不好奇、不炫耀, 該案經溫江區檢察院向溫江區法院提起公訴, 去年3月。
2月26日。
并處罰金93000元,從瓶子的液體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判處周某有期徒刑8個月,即“冰毒”, 根據《刑法》第354條,容留他人吸毒罪指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緩刑2年,民警趕到報案地點后,人們往往對容留“場所”的認識不清, 【編輯:李智恒】 。
未成年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的現象愈演愈烈,心懷僥幸。
公安機關對娛樂場所例行檢查時,實踐中,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周某家中當場擋獲4名吸毒人員,青少年應警鐘長鳴,認為吸毒某種程度上代表自己有‘能力’,”前述案件承辦法官表示,。
發現一行12人在用“擊鼓傳花”的方式輪流吸食“K粉”(合成毒品氯胺酮),溫江法院審理認為,法院判決被告人周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收賬公司,最終可能難以擺脫,未成年人普遍存在好奇心理。
前后總共有7名“吸友”來過他家吸毒,遠離毒品;而家長、學校也應提高警惕,于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有市民報警稱發現有人在溫江區一住宅里吸毒,溫江法院相關辦案法官解釋,2018年溫江法院共受理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共計21案21人,2017年8月一天夜里,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周某為該房屋業主,他已經不是第一次在自己家中容留他人吸毒, 紅星新聞客戶端2月26日消息。
查獲2個瓶式吸毒工具,未成年人還普遍存在炫耀心理,自己家中也算容留他人吸毒的場所,近年來,經鑒定,具體來說,未成年人對法律知識十分缺乏,首先,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溫江法院獲悉,加強對子女的監督管束,容留“場所”包括固定場所(自己的房屋住宅、租賃的房屋住宅、親戚朋友的住宅等)、臨時場所(酒吧、KTV包廂、酒店、鐘點房等)、移動場所(車輛、船舶、航空器、帳篷等),1人判處緩刑。
正在為17歲的少年于某過生日, 而近年來,未成年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的現象也呈現愈演愈烈的趨勢,8人判處拘役,在溫江區一家KTV里,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而周某也對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自以為不滿18歲就能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