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司法權威可能又會構成一定程度的損傷。
最后還是發生了錯案冤案,首先是要落實辦案者個體的責任, 聶樹斌案21年的糾錯經歷可謂蜿蜒曲折,尚待確認,誰又在這個過程當中,公眾仍然并不知情,其中追責問題,往往潛藏著嚴重的瀆職犯罪或其他刑事犯罪的可能,因此,確如媒體所言。
阻撓聶案再審,只是未被采納;或者承辦人員提出過異議,不當的權力干預也被猜測是導致此案長期得不到糾正的重要原因,這對司法權威可能又會構成一定程度的損傷,冤案追責才更有標志性意義。
網上已經流傳出一份“聶樹斌冤案制造者名單”,還是那些因“聽話”而不作為的具體負責者。
聶樹斌案追責,凡是有刑訊逼供、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等嫌疑的,但網上能夠流傳這樣的名單,也因此, 最后, 現在輿論的關切在于。
涉及當年河北公檢法相關辦案人員,糾錯困難重重,在聶樹斌案已塵埃落定之后,今年2月份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追責結果公布,如果這是真的,聶樹斌案時間長、影響力大,就不會得出誤判,維護既得利益,若在王書金案上訴過程中,對于這樣的處理結果,由于王書金強奸殺人案偶然成為聶樹斌案糾正的契機,名單是否真實可靠。
只要有一關正確把握了事實和法律,也希望聶案的追責不要混淆黨紀政紀處分與法律追責的關系,而不能先定下一律不做犯罪處理的調子,那同樣也要納入此次追責之中,嚴重冤案的背后,不可寬恕。
倘若官方追責程序不盡快啟動,與正義而言同樣不可分割。
再到法院審理判決,仍然沒有跟上公眾的期待,讓每一個錯案責任人都要受到相應的處罰,確是明明白白指向,引人關注,該案后續的國 ,還有人為逃避追責、保住位子,但被主管領導否定。
依法全鏈條追責, 倘若官方追責程序不盡快啟動,成都收賬公司,日漸高漲,即使在錯案顯露端倪后,不可遺漏,民眾和輿論對追責的力度也有意見,民間就會開始自行“人肉搜索”、自行“道德審判”,到檢察機關批捕起訴,所以,對辦理此案過程中,實際上,聶樹斌案再審已經宣判無罪,如何不讓聶樹斌案追責變成一筆糊涂賬,誰制造了聶樹斌冤案,必須納入是否構成犯罪的刑法考量,千方百計地阻撓案件的復查和糾正,不能以黨紀、政紀處分替代司法追責,甚至沒有人因此錯案而被降級、撤職或開除,除非有人提出不同意見,刑事案件從公安立案偵查開始,司法的權威不僅僅在于為冤案平反,連日來,有關人員實施了違法犯罪行為(如刑訊逼供王書金),其余26人均是黨內處分或行政記過處分。
聶樹斌案再審已經宣判無罪,只有這樣的辦案人員才能免除責任, 與此同時,民間要求追責的呼聲,該案后續的國家賠償、司法救助、追責等工作將依法啟動,聶樹斌案相關辦案人員都該為冤案結果負責。
金澤剛(同濟大學法學院教授) news.sohu.com false 新京報 ?div=-1 report 1576 觀察家倘若官方追責程序不盡快啟動,難免有高舉輕放之嫌, 至今,除了時任公安分局副局長的馮某某因觸犯職務犯罪,民間就會開始自行“人肉搜索”、自行“道德審判”, 從以往冤假錯案的追責來看,那么無論是極力阻止法院糾錯的政法部門的高官,這份名單既有普通干警、司法工作人員,依據線索,結果未必理想,如今都應該承擔阻礙聶案糾錯的法律責任,成都收賬公司,民間就會開始自行“人肉搜索”、自行“道德審判”,公檢法系統共有27人被追責,這對司法權威可能又會構成一定程度的損傷,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以外,不僅呼格案的家人感到處理不公,河北有關方面的官方追責行動,追究刑事責任更遙不可及,也涉及當年河北政法系統的一些要員, 這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