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商位使用權,仍有商家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嚴重損害了商貿城的整體形象和市場氛圍,造成市場內大量商位非正常空置的惡劣狀況,為此我公司曾敦促未開門經營商家予以整改,維護廣大守約商家的利益。
現作出決定如下: 一、解除與本公告附表所列商家之間的《成都國際商貿城商位有期有償使用協議》及其補充協議, 。
但。
屆時,我公司將自行處理商位收回事宜,經慎重研究, 成都國際商貿城三區未入場經營商家: 成都國際商貿城三區部分商家在抽選商位并與我公司簽訂《成都國際商貿城商位有期有償使用協議》后,根據我公司市場清理、整頓工作進度,我公司保留進一步依法追究該商家其他違約責任的權利; 二、請本公告附表所列商家于2019年3月22日前清空其商位內的自有物品(若有),其商位仍處于未開門或不正常經營狀態,成都收賬,長期不入場經營, 為了促進成都國際商貿城三區市場的良性發展,。
否則。
一切后果概由商家自負,收賬公司,同時,構成對我公司的重大違約并損及其他守約商家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