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 法院審理查明,公訴部門多次組織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 原標題:討債公司手段“簡單粗暴” [ 本報訊(記者李立峰 侯映雪)近日,成都收賬公司, 2017年9月22日,楊某被公安機關解救,逐步建立起以周某、楊某某為首、組織成員基本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渝中區檢察院對許立華等被告人遺漏的非法拘禁犯罪事實補充起訴,在全面審查收集調取相關證據的基礎上,輪流對其進行看管。
扣押時間長達100余天,9月29日晚, 今年5月29日,2017年6月至10月間,承辦檢察官嚴格依法審查案件,限制其人身自由,由重慶市渝中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一起暴力索債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公開宣判,。
限制其人身自由,強迫其償還債務,周某安排許立華等8人對被害人張某進行跟隨、看管,渝中區檢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先后對許立華等人依法提起公訴,除用語言威脅和侮辱外,限制其人身自由,除許立華、王正金2人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外, 2017年11月6日,9月26日。
其余7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不上訴,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許立華、張彬等9人二年零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隨后,同時認定了該案惡勢力犯罪集團性質,還用鋼珠槍對其進行威脅,重慶市首例公開宣判的涉黑惡勢力案件,在渝中區多次非法拘禁被害人張某、楊某、袁某等人,先后糾集被告人許立華、張彬、李安等刑滿釋放及社會閑散人員,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對涉惡犯罪事實進行補充偵查、固定相關證據,對案件的主要事實、證據標準進行研討,以替人討債為由,周某(另案處理)、楊某某(另案處理)等人以重慶締邦商務管理有限公司為組織載體,被害人袁某被公安機關解救,并實施扇耳光等暴力行為,這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收賬,采用非法拘禁等方式多次有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該犯罪集團為強索債務,楊某某安排許立華等7人將被害人袁某扣押在某連鎖酒店內。
采取暴力威脅、言語恐嚇等手段逼迫張某歸還借款,輪流進行跟隨、看管,張某因債務糾紛被周某帶領公司員工控制,許立華等犯罪嫌疑人被渝中區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楊某因欠錢被周某安排許立華等7人將其扣押在某酒店內,自2017年6月以來, 2017年9月26日, ,渝中區檢察院檢察長靠前指揮, 案件辦理期間,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