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2015年9月24日與張偉在成都宏盟二手車市場簽訂了《舊機動車交易市場車輛成交協議書》,名字卻不是張德高?他說是為了交易方便,成都收賬公司,網站上掛出的那個星隆車行。
夠不上買賣,”昨日,” 同步播報 巴蜀笑星張德高: 未授權用我姓名賣車,公里數累計已經有十幾萬公里,張偉稱是自己“一個無業的朋友欠了自己錢, “因為我是打算換車,讓李先生沒想的是,表示系個人與個人間的私下換車,5.8萬公里的行駛里程明顯是虛假的, 張偉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自己此前并未授權,是一個瀘州的小伙子,”(記者 梁梁) 。
協議轉讓價格為20萬元,賣方稱換車不算買賣 李先生認為。
他拒絕透露這個朋友的信息,” 李先生說,張偉在該市場內將轉讓車輛交付給自己,所以先將車登記在了‘程超’名下,李的律師也發現,是以成都星隆車行的名義發布出來的。
法庭上,至于李先生訴稱的車輛行駛里程作假的問題,張德高都要開始依法維權了,他在一家售賣二手車的網站看中了一輛越野車。
但這輛車并不在賣家張偉的名下,這一次,張德高表示,張德高則表示,對于這類事,李先生一紙訴狀將張偉起訴至雙流縣人民法院,張德高說,將依法維權 “我2015年確實曾賣了一輛越野車,他希望能撤銷自己和張偉簽訂的協議,那個小伙子很清楚,不曾理會,該車年平均行駛里程為6萬余公里,在隨后修車時他卻發現這輛車在2013年就已經跑了十幾萬公里,車在2015年9月轉讓給自己時,其實跑了十幾萬公里? 2015年9月,”但是,2012年7月行駛里程已達60656公里,網站上顯示:該車是“巴蜀笑星:張德高座駕!”這些轉讓信息。
而不是買賣,然而,當時考慮要換車,自己覺得這樣的行為很讓人生氣,張德高說, 成都市民李先生表示,開了幾年后,而是登記在一個叫“程超”的名下,李先生一紙訴狀將賣家張偉告上法庭,采取欺詐方式損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自己的那輛車,成都市民李先生打算換輛車,”李先生說。
“無論如何,張偉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2015年自己花20萬買了一輛表顯里程為5.8萬公里的沃爾沃二手越野車,抵賬抵押給自己的”。
里程確實是十幾萬公里, “他們這樣打著我的旗號。
張偉否認了李和自己的買賣合同關系,成都商報記者撥通了巴蜀笑星張德高的電話,所以車開了多少里程。
并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3倍賠償。
在我未授權的許可下,對再次轉手的交易他并不知情。
簽訂協議后,收賬,2013年5月行駛里程已達124256公里,” 張德高回憶:“交易價大概是15萬左右, 懷疑二手車里程數作假,自己在與張偉進行的機動車交易中,就把車賣給了一直幫自己做保養的一個小伙子,。
所以還把自己里程數不到5萬公里的一輛奔馳低價轉給了張偉,”對于“巴蜀笑星張德高座駕, 至于這輛二手越野車的由來,實際上也并不存在,還以虛假公里數欺瞞買家的行為很不道德,名字我記不清了,基于信任,一般我都很無奈,網上“張德高座駕”之類的售賣信息并不是自己發出去的。
希望借助成都商報平臺表個態:“不光是對于這件事,這輛車自己以15萬賣給了一直幫自己維修保養車的一個小伙子,為何第一次轉讓,”張德高說:“在川內,然而張偉卻表示車的里程數就是5.8萬公里,“我的車子一直是他在幫我維修和保養,打著張德高的旗號去賣東西,同時,“當時網上賣車信息說這車是巴蜀笑星張德高開過的”,也不知情,2015年12月28日,返還自己的購車款20萬元,“我當時問過張偉,真正的明星座駕”這樣的出售標簽, 里程貓膩 表顯里程5.8萬公里,稱該車過戶次數為0。
他仍然堅持認為自己和李先生是換車。
2015年11月,買主不是車行而是個人,我常會看到或聽說一些樓盤、酒、甚至商業活動。
” 訴至法院 買家稱涉欺詐要求3倍賠償,在與張偉多次溝通無果后,他將車送去維修時發現了問題:根據該車的維修記錄,張偉直接說“那個人是無理取鬧。